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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区多所小学发布一年级招生公告!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2021/8/6 2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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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经济开发区2021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革中小学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要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53号)要求,“一校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3、全面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市教育局化解大班额工作要求,原则上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初中要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生源较多的学校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5人。各学校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并及时报送区文教体育办公室。区文教体育办公室对辖区内各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后统一下达。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控制班额。区文教体育办公室将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

4、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让不足龄的儿童插班跟读。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三、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1、小学严格控制入学儿童年龄。

小学入学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学校招生。

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方式办理入学;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进行平台报名。

3、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4、民办学校招生。

(1)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须有《办学许可证》并具备办学条件。

(2)民办学校的名称、法人代表、办学地点、招生计划以及招生简章等,必须经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3)严格按审批的办学层次招生。

(4)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附近的学生,在满足片区范围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全区招生。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按照报名时间严格按规定班额招生,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四、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对应学区学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对应学区的学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协助上传信息,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点击阅读原文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各招生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录取。

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拒收。

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或招生计划未满的民办学校报名,各招生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2、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3、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关爱工作提供支持。

4、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会同残联、卫健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5、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军人子女教育工作,严格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菏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办理军人子女入学手续。对烈士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医务人员子女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人员名单以国家、省、市、县表彰文件为准。

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协调安排入学。

六、招生工作安排

1、8月5日,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2、8月6日-7日,各学校公布招生公告。

3、8月10日-14日,适龄儿童、少年平台报名。

4、8月10日-15日,招生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5、8月16日-18日,学校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6、8月20日—8月21日,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平台报名。

7、8月20日—8月22日,完成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学生的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8、8月23日—8月24日,完成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学生的录取工作。

9、8月26日-27日,处理遗留问题。

七、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开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2、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学校招生政策,各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禁止任何学校招生时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未经批准,学校擅自招收学区外学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3、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学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关人员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要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区文教体育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凡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路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和《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人民路以西、洙水河以北、赵王河以东以南”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

二、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下载并注册登录“爱山东”APP)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八一路小学就读)

(4)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八一路小学就读)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三、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附件1),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用“爱山东”APP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我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协助上传信息,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 2021 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 2021 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在信息审核后对持有购房合同的住户进行入户调查,8月14日至15日请家中留人。

3、报名录取。

根据我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

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四、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7153918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路小学

2021年8月6日

开发区八一路小学

2021年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和《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开发区八一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黄河路以南、丹阳路以北、京九铁路以西、人民路以东”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

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下载并注册登录“爱山东”APP)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用“爱山东”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我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协助上传信息,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 2021 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 2021 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在信息审核后对持有购房合同的住户进行入户调查,8月14日至15日请家中留人。

3、报名录取。

根据我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

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我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7362585

菏泽市开发区八一路小学

2021年8月6日

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和《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公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根据(菏开管办发[2018]21号)学区划分文件精神和《2020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建学校学区划分的通知》华英路小学招生范围为“人民路以西,长江路以南,和平路以东,五屯路以北;五屯路以南,育才路以东,和平路以西,京石铁路以北及和平人家小区”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

二、招生办法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下载并注册登录“爱山东”APP)予以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三、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用“爱山东”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我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协助上传信息,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 2021 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 2021 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 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在信息审核后对持有购房合同的住户进行入户调查,8月14日至15日请家中留人。

3、报名录取。

根据我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

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我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四、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7720618

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小学

2021年8月6日

菏泽市开发区振兴路(何楼)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按照学区划分,我校只招收丹阳路以南,中华路以北,京九铁路以西,人民路以东,丹阳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二、入学儿童年龄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学区适龄儿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 2021 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 2021 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其余时间为关闭时间

四、网上报名方式

1.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下载后打开【爱山东】注册完成后,点击【L1 等级】,进入用户认证页面,点击【认证等级:L1 等级】,点击 L2 等级后的【未认证】选项,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后显示已认证,返回主页进行扫码报名。

2.通过“爱山东”,扫一扫进入菏泽市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点击【我要报名】。

五、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2、监护人身份证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3、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4、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5、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6、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七、咨询电话

0530 —— 7155336

开发区振兴路(何楼)小学

2021年8月6日

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舜秀路小学

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发此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本学区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我校拟招收一年级6个教学班,预计招生人数300人。

四、招生范围

招生区域:舜秀路小学所辖社区及舜馨苑东区,舜馨苑西区,舜颐苑小区。

五、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勤

副组长:李爱梅

成 员:王洪凤 孙凤英 丁莉 田惠 李燕 张宇 张克菊 刘艳 王素玉

六、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七、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学校的招生服务电话。0530-7720966 0530-7721899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录取

学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拒收。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或招生计划未满的民办学校报名,各招生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4、通知书发放

在平台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请于2021年8月28日上午8:00到舜秀路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领通知书时,家长一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开发区舜秀路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中心小学

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发此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本学区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三、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我校拟招收一年级4个教学班,预计招生人数180人。

四、招生范围

招生区域:佃户屯社区、罗庄社区及青禾苑小区、万福嘉苑小区。

五、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朱素梅

副组长: 杨红才

成 员: 寇勇涛 晁立军 程凤金

六、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七、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学校的招生服务电话。

寇老师:19969907328 杨校长:15589475396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录取

学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拒收。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或招生计划未满的民办学校报名,各招生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4、通知书发放

在平台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请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到佃户屯中心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领通知书时,家长一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开发区管委会发布通知,新建学校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现已竣工,今秋将投用,学区范围划分如下: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建学校学区划分的

通 知

各街镇,区直有关单位,中小学:

我区城区新建学校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现已竣工,今年秋季将投用。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该校学区划分如下:

原大成庄小学学区内的京九铁路以东、广州路以西、长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原开发区长城路小学学区内的京九铁路以东、广州路以西、长城路以北的丹阳辖区划为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学区。

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在开展招生工作中,要按照学区划分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把关,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本次划分的学区自202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今后,随着开发区城区学校建设的进程将适时进行调整。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划重点!

菏泽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目前已有开发区、高新区、曹县发布招生公告

高新区、曹县已开始报名

未来几天其他县区将陆续发布招生公告

来源:菏泽教育、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路小学、菏泽市开发区八一路小学、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小学、开发区振兴路(何楼)小学、 开发区舜秀路小学、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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